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坚守政治立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巡察反馈会后,立即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崇廉担任组长负总责,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先后召开15场党委、专题等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压实责任,合力攻坚。1月16日,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分解细化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各整改责任部门紧扣相应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形成责任分明、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合力。
(三)全程督导,务求实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总体调度。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把日常督查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求整改部门每周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研究解决,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抓好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以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2月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在新修订的章程中增加公司党组织一章,明确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以及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3月初重新修订印发《办公会议制度》,推进会议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团公司将按照市国资委即将出台的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15个工作日内,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截至4月13日,收回出借资金2430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关于“保障房分配销售组织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城投公司印发《宁德市保障性住房分配跟踪落实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截至2017年11月22日,保障房金涵小区二期A区已全部分配完毕。截至6月8日,二期B区剩余房源3套,共收回投资资金56936.03万元。
4.关于“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城投公司制定《宁德市城投公司经济适用住房融资贷款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宁德市住建局正委托德润会计事务所对金涵小区项目进行清算,城投公司继续跟踪催促其尽快完成清算工作,将根据实际清算的结果行文市政府,明确利润处理方案,确保该项资金的安全效益。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月16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9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牵头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亲自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且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材料,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将自身摆进去,深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共派员参与和指导重要子企业民主生活会6人次。5月28日,城建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作书面检查。
6.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子公司党委(支部)、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步骤;2月2日,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申强调,要求全体党员重新撰写2015年、2016年、2017年组织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将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年度党建检查考评内容,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建专项检查。
7.关于“述责述廉制度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8月,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对2016年度述责述廉发言材料进行重新撰写;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四个方面撰写述责述廉报告;3月6日,召开集团公司述责述廉工作会议,集团领导班子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5月28日,城建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作书面检查。
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党纪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下发《城建集团党委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将组织开展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廉政文化进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测试等,促进政治理论学习,1月至5月,召开党委中心组及党委(扩大)学习会6次。责成3名领导干部在集团公司党委会上做自我检讨。
9.关于“党员的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2018年度城建集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子公司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集团党委备案,启用专门党员教育记录表,把支部年度学习纳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地产公司3名离职党员,其中2名已回公司上班重新纳入组织管理,剩余1名无法联系,按失联党员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对地产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0.关于“存在抄袭材料应付检查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地产公司制定印发《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并在1月15日的巡察整改专项会议上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的两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1月22日,地产公司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两位同志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升思想意识,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对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何梦雯诫勉谈话、对审计监察室职员批评教育。
1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工作,注重党员素质的提升和党员结构的优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将发展党员情况,纳入年度党建检查考评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1人,批评教育1人。
12.关于“党群工作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现已配备3名党员专职党务工作。各子公司均已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公司党务工作,充实党群工作力量。
13.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每年按照2%的比例开展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规范各支部党组织建设;2016年10月后,九建公司定期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配齐支委会成员,目前5个支部已换届选举完成。九建公司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现已制定完毕,报九建公司党委备案;1月-4月,九建公司福安分公司支部共组织开展活动4次,福安分公司退休办支部组织开展活动3次,机关第二支部组织开展活动3次,霞浦分公司支部组织开展活动4次。责成九建公司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对九建公司福安退休办、福安分公司支部书记连华诫勉谈话,对霞浦分公司支部书记谢帮强诫勉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4.关于“对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1)4月23日,对各子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制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出租程序及审批权限,并明确企业监事会和其他有关内部监督部门应对本企业的资产出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1月,对国有资产租赁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3)2017年5月1日,建发公司收回建发绿庄48间商铺,并陆续与44户签订租赁合同,剩余4间商铺在挂牌中心招租。目前该案件已在蕉城区法院执行局与其他7家金融机构及个人案件并案执行,建发公司将继续跟踪该案件,一旦查到罗宇华有可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4)针对“霞浦吉阳太阳能项目工程款结算问题”,2017年10月12日,霞浦县政府确认霞浦吉阳太阳能项目工程结算款(合计830.6587万元)由霞浦国投公司支付。4月28日,霞浦县政府批示将该笔款项转给霞浦县财政局办理。建发公司将继续跟踪该笔款项拨付的审批进度,争取在10月底前收回该笔款项,若届时未收回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15.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印发《子公司章程修订指引》,进一步明确各级权限;下发《关于要求报送资金报表的通知》,要求各子公司每周一上报资金情况,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月对子公司上报的报表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杜绝再出现非正常融资的情况;针对地产公司向职工融资问题,6月1日,制定《关于在职员工退还超出银行利率融资利息的方案》,目前已收回11.34万,剩余部分争取在7月1日前完成清退工作。
16.关于“执纪偏宽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学习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会议,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巡察发现问题和提供线索整改工作为契机,按照有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从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1人,批评教育1人。
17.关于“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5月25日,组织对各子公司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两节期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月13日,收回违规开支合计21717元,调整至当年工资总额合计73092元。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8. 关于“违规报销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职称考试费或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8家公司81人次已全部退回违规报销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职称考试费及评审费合计15.2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精神,不予报销类似费用。5月28日,城建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作书面检查。对城投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叶玲、九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魏爱英警示谈话,对时任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王飞、建发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陈秀峰批评教育。
19.关于“超标准购置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12月,制定《ylzz总站线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所属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召集司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车辆管理相关制度,重申纪律要求,加强车辆管理;2017年1月25日,已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责成作出深刻检查1人。对九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魏爱英警示谈话。
20.关于“违规发放企业高管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8月24日,闽东建发公司全额收回违规发放的高管福利合计0.7万元。截至2016年2月,城投公司全额收回违规发放的高管福利合计13.54万元。集团公司将督促各子公司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发放企业高管薪酬。
21.关于“借学习培训之机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8月16日,城投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四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8月17日,城投公司收回四位同志返程当天的补贴、当月满勤奖以及返程机票合计6840元。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对财务部负责人叶玲警示谈话,对时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钟奶祥、金涵小区销售部主任朱彬批评教育。
22.关于“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要节点开展对各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截至2月23日,临港公司收回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费用合计5269元;截至3月7日,地产公司全额收回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费用合计156620元。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
23.关于“违规接待及送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城投公司制定《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接待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办公接待管理。截至6月8日,已收回违规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的2.264万元和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5.0925万元。
(五)选人用人方面
24. 关于“有的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与有关规定不相符”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已草拟《ylzz总站线路检测中心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待上级批复后实施。责成九建公司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5. 关于“人员聘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ylzz总站线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试行)》,针对工作需要“以岗设人”,优化新招(调)录人员结构,规范招聘程序;要求各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公司用工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公开招聘。
26.关于“辞职仍履职,干部管理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廉政防控工作制度》,组织集团上下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重要岗位等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2017年9月15日,九建公司免去郑龙佺担任的福建百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对百易公司2016年至2017年6月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六)扶贫工作方面
27. 关于“领导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将落实扶贫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检查考评内容,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建专项检查;制定2018年度扶贫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具体措施,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崇廉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扶贫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前往屏南县郑洋村、樟岭村、北村开展扶贫帮扶3人次,落实扶贫资金4.3万元。城投公司 2017年起逢双月公司领导带队前往挂点扶贫村开展帮扶工作,截止目前已前往扶贫村7次。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城建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作书面检查,对城投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对时任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黄滔诫勉谈话。
28. 关于“帮扶资金未落实到位、未制定包户帮扶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城投公司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把扶贫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2017年8月起,每半个月小组成员深入扶贫村了解扶贫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帮扶工作;为贫困户每人落实帮扶资金5000元,以及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合计1000元左右。2017年9月30日城投公司开展“扶贫捐款”活动,为帮扶对象筹集了5430元脱贫资金;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经与福安市赛岐镇秀洋村村委深入研究探讨,并经过市场调研,于2017年9月18日为秀洋村林如意、林焕金等7名贫困户制定了帮扶脱贫计划。对城投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对时任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黄滔诫勉谈话。
29.关于“干部包户帮扶手册内容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10月16日至17日,组织人员对各子公司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落实扶贫攻坚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抓好整改落实。2017年11月14日,相关责任人在城建集团党委会上做深刻检查。
(七)其他方面
30.关于“中讯公司股东注册资金抽逃,股权不减,国有股权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2月27日,中讯公司召开股东会研究通过减资事宜,现已启动减资程序,目前正在对接市工商局办理注册资本由600万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事宜。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31.关于“临港公司违规设置招标条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临港公司修订印发《工程项目中介机构选定办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1月4日,临港公司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针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模在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并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临港公司监察审计部约谈工程管理部经理以及项目代理公司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将该公司从临港公司代理名录库中剔除。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2.关于“九建公司挂靠问题突出,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1)九建公司印发《分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公司管控;(2)成立分公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分公司资质、挂靠等领域和环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除目前实际经营8家分公司外,加快对其他无实际经营的分公司进行注销,做好印鉴、证件回缴、税务清算等相关工作;(3)九建公司原有诉讼案件24个,已履行完毕5个,剩余19个诉讼案件中已起诉未判决5个、已判决未执行4个,已判决在执行中10个;(4)债务金额1995.03万元中1306.46万元已提起诉讼,目前已收回100万元,余款688.57万元(除历史遗留及财务需调整部分外)其余已发函积极催讨中;(5)管理费被拖欠240.39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0日,已收回63.50万元,余款176.89万元,除历史遗留各分公司管理费100.53万元因时间跨度长,无法追偿外,其余正在积极催缴中,2018年2月5日发出催款函,余款催缴无果的将通过诉讼解决;(6)陕西分公司涉嫌伪造总公司公章,九建公司已缴回假公章,并责成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写下保证书;(7)陕西分公司判决支付工程款841.19万元已由陕西分公司履行完毕,项目后续工作已由九建公司全面接管;(8)福州分公司假发票案件垫付的173万元于2018年2月2日启动起诉追偿程序。对时任九建公司分管陕西分公司纪委书记关朝发诫勉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共移交城建集团纪委问题线索2件,已全部办结。
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2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比照处级干部4人,比照科级干部16人,其中立案审查2人,诫勉(警示)谈话7人。
1.因违规发放补贴及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
2.因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借学习培训之机旅游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审查。
3.因违规报销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职称考试费或评审费、借学习培训之机旅游问题,给予城投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叶玲警示谈话并扣发2016年度绩效薪酬的10%处理。
4.因领导重视不够、帮扶资金未落实到位、未制定包户帮扶工作计划问题,给予时任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黄滔诫勉谈话处理。
5.因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给予九建公司福安退休办、福安分公司支部书记连华、霞浦分公司支部书记谢帮强诫勉谈话处理。
6.因超标准购置车辆、违规报销职称考试费或评审费问题,给予九建公司财务科科长魏爱英警示谈话并扣发2017年度绩效薪酬的5%处理。
7.因九建公司挂靠问题突出,风险大问题,给予时任九建公司分管陕西分公司纪委书记关朝发诫勉谈话处理。
8.因存在抄袭材料应付检查情况问题,给予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何梦雯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保障房分配销售组织不及时”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金涵小区保障房分配工作由市住建局保障科负责,保障房金涵小区二期B区剩余房源3套。
整改措施:积极与市住建局保障科沟通协调,尽快分配剩余保障房。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关于“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宁德市住建局正委托德润会计事务所对金涵小区项目进行清算,待清算完成后开展整改。
整改措施:城投公司将抓紧跟踪催促完成清算工作,尽快将根据实际清算的结果行文市政府,明确利润处理方案,确保该项资金的安全效益。
完成时限:待市住建局清算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关于“对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建发绿庄48间店面租赁纠纷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该案件已在蕉城区法院执行局与其他7家金融机构及个人案件并案执行,由于蕉城区人民法院未查到罗宇华名下有个人财产可执行,法院将终结本次执行。
整改措施:建发公司将继续跟踪该案件,一旦查到罗宇华有可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2.关于霞浦吉阳太阳能项目工程款结算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4月17日,建发公司已将该项目基础材料移交县住建局城建档案室,4月18日,霞浦县国投公司请示县人民政府要求拨付该项目代建工程款。4月28日,霞浦县政府批示将该 笔款项转给霞浦县财政局办理。
整改措施:建发公司将继续跟踪该笔款项拨付的审批进度,争取在10月31日前收回该笔款项,若届时未收回该项目尾款,建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
(四)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6月1日,地产公司制定《关于在职员工退还超出银行利率融资利息的方案》,目前已收回11.34万元。
整改措施: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人员退回剩余款项,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清退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
(五)关于“中讯公司股东注册资金抽逃,股权不减,国有股权流失”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减资程序复杂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减资工作。
整改措施:2月27日,中讯公司召开股东会研究通过减资事宜,现已启动减资程序,目前对接市工商局办理注册资本由600万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事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六)关于“九建公司挂靠问题突出,风险大”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九建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多,清理分公司、诉讼案件程序繁琐、复杂,历史债权时间跨度大,追溯难度大,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加快对无实际经营的分公司进行注销,做好印证回缴、税务清算等相关工作;(2)积极清理挂靠有关的诉讼剩余案件,因挂靠引起债务金额(九建公司已代垫付)1995.03万元,其中1306.46万元已提起诉讼,余款(除历史遗留及财务需调整外)在积极处理中;(3)启动司法程序追偿分公司拖欠的可追偿部分管理费;(4)启动福州分公司假发票案件垫付173万元追偿诉讼程序。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宣传到位、执纪问责到位。
二是持续推动后续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加强跟踪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各种风险隐患,以问题整改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管控体系,促进整改工作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100316,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正大路8号(ylzz总站线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察室),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cjjtjw@126. com
2018年6月15日